106年度第二期 師資培育助學金開始招募囉~

申請對象:
為本校師資生且本學期修有教育專業課程,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應為系所前百分之三十,或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均達80分以上。
二、 清寒優異學生:清寒優秀之師資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應為系所前百分之四十,或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均達80分以上,並經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申請補助之學期尚有就學貸款。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之資格毋須繳交證明,將由教實中心統一查驗。
準備資料
1.欲申請之同學請洽教實中心領取申請表(或至教實中心網頁下載)。
2.需繳交之資料:申請表、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銀帳號影本、
上學年成績單。

*請於9/20中午12點前將申請資料繳交至教育實習中心,
以利後續之查驗,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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