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度第一期師資培育助學金 開始申請囉~

107年度第一期師資培育助學金(107.2-107.7)
一、申請對象:
為本校師資生且本學期修有教育專業課程,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應為系所前百分之三十,或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均達80分以上。
(二)清寒優異學生:清寒優秀之師資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應為系所前百分之四十,或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均達80分以上,並經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申請補助之學期尚有就學貸款。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之資格毋須另外繳交證明,將由教育實習中心統一查驗。

二、準備資料
(一)欲申請之同學請洽教實中心領取申請表(或下載附件申請表填寫)。
(二)需繳交之資料:申請表、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銀帳號影本、上學期成績單(需有顯示成績及名次)。

三、開放申請期間
即日起至107/3/7(三)中午12點前,將申請資料繳交至教育實習中心,以利後續之審查。
*審查結果及面試順序最遲於3/9(五)公布,面試時間訂於3/12(一) 。

四、服務地點及服務性質
系辦(行政業務支援)、西港後營小學堂(教育服務關懷與課業輔導)

五、服務時間
(一)總服務時數:150小時
***本次服務原則上每個人應兩個地點都進行服務:系辦50%;小學堂50%***
(二)時數計算
系辦:依系辦規定
小學堂:晚上6:00-8:00(含車程,每次服務以3小時計)

六、領取該助學金應盡責任
1. 每個月撰寫服務心得(紀錄)報告(總共需繳交6份)
2. 服務時須遵守服務機構的相關規定
3. 如學期即將結束,能預期服務時數可能不足,請盡早提出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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