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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有關教育部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10學年度參與教育實習師資生問卷調查」一案,請依說明事項協助辦理,請查照。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以下簡稱臺師大)110年12月23日師大教行字第1101053816號函及師大教行字第1101054062號辦理。

二、本部委託臺師大執行「中小學師資資料庫建置、維護及應用計畫」,已建立單一入口網站與整合平臺,各師資培育之大學申請本資料庫整合平臺帳號在案。

三、前開應用計畫包括「師資培育長期追蹤資料庫整合型調查計畫」。旨揭調查對象為參加110學年度上學期教育實習(實習期間為110年8月1日至111年1月31日或110年8月25日至111年2月21日)之師資生,調查時間為:即日起至111年3月31日(星期四)止。

四、旨揭調查採網路調查方式進行(問卷填答網址:https://teacher.edu.tw/ques/fieldwork110 ),本部委託單位(臺師大)將以電子郵件寄送個人線上問卷連結網址予調查對象,調查對象亦可上線登入「全國教育實習資訊平臺」(網址:https://eii.ncue.edu.tw/)後,點選旨揭調查填答。請各校承辦人協助提醒調查對象點選信件連結,或登入前開資訊平臺填寫網路問卷。調查執行期間,各校承辦人可透過「教育部中小學師資料庫整合平臺」(網址:https://teacher.edu.tw/project/tted)掌握填答狀況。

五、另為了解師資生具有性別平等素養情形及其對性別平等的態度,請貴校協助鼓勵實習師資生填寫「師資生性別平等素養量表」,量表填答網址:https://teacher.edu.tw/ques/gender_equality,請於聯繫調查對象前開問卷調查事宜時,一併提供性別平等素養量表網址。本連結亦已放入「全國教育實習資訊平臺」,請鼓勵實習師資生踴躍填答。

六、本案係根據《教育基本法》第9條第1項、《教育部組織法》第2條及《教育部處務規程》第11條規定,基於法定職權蒐集、處理及利用資料,臺師大則依《行政程序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受託執行前揭計畫。調查歷程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與其施行細則、《教育部補助委辦採購維護伺服主機及應用系統網站資訊安全管理要點》及資訊安全保密合約等相關規定,合法且審慎使用與保管所有資料。該校自99年完成導入資訊安全管理系統(ISMS),並於100年7月取得「教育體系資通安全管理規範證書」,101年7月取得「國際版ISO/IEC 27001:2005資訊安全管理驗證證書」,且自102年起迄今,逐年通過「國際版ISO/IEC 27001:2013資訊安全管理驗證」,務求保障所有資訊安全,謹慎嚴密管理資料之存取與使用。
 
七、調查相關事項若有疑問,請逕洽臺師大教育政策與行政研究所陳又瑜小姐(電話:02-7703-2830#13)、郭展有先生(電話:02-7703-2830#12),電子郵件信箱:tes@ntnu.edu.tw。

相關函文如附件,請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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