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實習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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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度第一期師資培育助學金 開始申請囉~
一、申請對象: 為本校師資生且本學期修有教育專業課程,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應為系所前百分之三十,或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均達80分以上。 (二)清寒優異學生:清寒優秀之師資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應為系所前百分之四十,或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均達80分以上,並經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申請補助之學期尚有就學貸款。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之資格毋須另外繳交證明,將由教育實習中心統一查驗。 二、準備資料 (一)欲申請之同學請洽教實中心領取申請表(或下載附件申請表填寫)。 (二)需繳交之資料:申請表、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銀帳號影本、上學期成績單(需有顯示成績及名次)。 三、開放申請期間 即日起至107/3/7(三)中午12點前,將申請資料繳交至教育實習中心,以利後續之審查。 *審查結果及面試順序最遲於3/9(五)公布,面試時間訂於3/12(一) 。 四、服務地點及服務性質 系辦(行政業務支援)、西港後營小學堂(教育服務關懷與課業輔導) 五、服務時間 (一)總服務時數:150小時 ***本次服務原則上每個人應兩個地點都進行服務:系辦50%;小學堂50%*** (二)時數計算 系辦:依系辦規定 小學堂:晚上6:00-8:00(含車程,每次服務以3小時計) 六、領取該助學金應盡責任 1. 每個月撰寫服務心得(紀錄)報告(總共需繳交6份) 2. 服務時須遵守服務機構的相關規定 3. 如學期即將結束,能預期服務時數可能不足,請盡早提出討論 ![]()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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